钱芬芳:躬身践行皆为法,一枝一叶总关情
人物名片
钱芬芳,女,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参加工作,现任贵池区司法局秋浦司法所所长。
所获荣誉:2011年7月获省委政法委“全省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2011年11月获省司法厅“全省司法行政基层信息化应用能手”荣誉称号。
人物印象
自2007年调入贵池区司法局秋浦司法所工作以来,从司法助理员到司法所长,钱芬芳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一个党员的赤诚之心,融入群众的家长里短,融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她的公道正派得到群众的认可,她的热心和爱心得到群众的称赞。多年来,辖区居民无论是遇到法律难题,还是心里有解不开的疙瘩,都愿找她说说;派出所民警出警时,常会喊上她,一起化解纠纷、现场普法;面对百姓困难时,她总是热心相助……大家都亲切的称她为“钱司法”。
人物事迹
群众无小事,法治当先行。12年来,钱芬芳同志信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信念,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秉持法律精神,贯彻司法理念,选准选定抓手,在定分止争、法治宣传、促进社矫和法律援助等方面干出了一番不俗的成绩。她以对群众的真情实意诠释出了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的职责和担当,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她的带领下,秋浦司法行政工作成为贵池区一张靓丽的名片,各项工作连年被评比优秀,不仅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还是全省第二批省级示范司法所。与此同时,钱芬芳也荣获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 “司法行政基层信息化应用能手”等诸多荣誉。
钱芬芳在排查走访
(一)调解纠纷解民忧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跑断腿、磨破嘴”的苦差事,但钱芬芳对此却乐此不疲。她认为这是一项“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的大好事。12年来,她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每个月定期主持召开纠纷排查分析会,查摆纠纷隐患纠纷苗头,剖析疑难复杂纠纷原因,有的放矢,制定措施和对策,并注重发挥人社、信访、民政、妇联等部门组织的团队作用,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每年她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多起,筑牢第一道防线,维护一方平安。
2017年4月11日,翠微苑小区F4栋一单元5户居民来到司法所投诉,反映4楼的居民江某在楼栋搭建鸽棚,用来养鸽子,扰民并且污染环境。虽经多次调解,但仍无效果。如果再无法调解,将集体到市政府信访。在安抚好来访群众情绪后,钱芬芳立即调查情况。虽然在了解到居民反映情况属实后,采用了“面对面法”“背靠背法”等方式多次进行调解,但都没有取得明显进展。对此,钱芬芳依然没有气馁。她认识到,这起矛盾纠纷调解很有难度,主要是因为法律、法规层面对养鸽噪音污染规定模糊,很难界定,且噪声和环境卫生污染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单单依靠哪一个部门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为此,她继续和养鸽人江某沟通,一方面从法律、友情、邻情等方面进行突破,另一方面将居民们投诉的情况,反映到市查违办、辖区派出所、工商所、物业管理部门,请求协助调解。由于她不偏不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权益,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反复沟通和协调,双方达成谅解协议:养鸽人江某在一个月内自行寻找位置进行搬离;在未搬离之前,采取适当的环境卫生护理措施,尽一切可能减少噪声扰民和环境污染。一起即将发生的群体性信访隐患得到了有效化解。
钱芬芳在组织联合调解
钱芬芳坦言:“我们日常工作就是要将小矛盾化解在基层。也许群众反映的事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若不在第一时间解决,小矛盾积多了也会酿成大隐患。”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钱芬芳不怕麻烦、不畏困难,依法公正调解,宛如家人般的细语深情得到群众的认可,但凡出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大家都会主动找她评理释法。
(二)倾情帮矫暖人心
帮助社矫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是司法所的另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她牵肠挂肚的事。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钱芬芳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时刻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心引导他们弃恶向善,用真情去温暖他们、感化他们。
在一次上门走访时,钱芬芳发现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情绪极其低落,精神恍惚。经耐心询问,原来她在监狱服刑时两个女儿都还小。回来后,女儿都怕她,特别是大女儿,正在上小学,觉得有个罪犯母亲不光彩,所以特别抗拒。另外,家庭也面临经济困难,李某心里压力特别大,产生了逃避的心理,想再次进入监狱。针对李某的现状,钱芬芳告诉矫正小组成员,不仅要做好教育、矫正工作,更要积极做好帮扶工作。钱芬芳一方面联系社区医疗服务站的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心理干预治疗,并叮嘱家人督促李某定期到医院检查、治疗,控制病情。另一方面,帮助她家申请低保,还协调街道团工委,聘请池州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对其两个女儿学习进行辅导。经过一系列帮助,李某重新树立了生活信心,她激动地说:“是钱司法和社会上许许多多的好心人帮助我渡过了生命中最黑暗的日子,今后我一定凭自己的双手踏踏实实地工作,给女儿和自己一份全新的生活。”她说到了,也做到了。如今,已经解除矫正的她,在姐姐和弟弟的帮助下,正在外务工,靠自己辛勤的劳动,脚踏实地地生活着。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钱芬芳严格执法,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却又不乏温情,用真情感化社区服刑人员,帮助他们安全渡过矫正期,顺利回归。截至目前,秋浦司法所接受矫正人员135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三)法律援助救危难
身为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钱芬芳深知法律援助对于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重要性,她要求每位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每起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辖区农民工张启根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上班途中被一辆小型教练车撞伤。入院治疗后,出院休息一年,并经市、区人社部门鉴定为工伤六级,应获得工伤待遇等各项赔偿共计25万元左右。为此,张启根与用人单位交涉多次,但是单位以他已经获得了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赔偿,单位不应再赔偿为由拒绝。张启根想请律师打官司,因诉讼数额大,付不起律师代理费。2018年5月15日上午,张启根带着求助的心情,拖着伤体走进了秋浦司法所,向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援助。钱芬芳很快为他办理了申请手续报区法援中心审批。案件通过审批后,考虑到该案件的复杂性,钱芬芳特意指派办理劳动仲裁案件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承办此案,并和他具体分析了案件争议焦点,分析了多种可能性。在仲裁庭开庭审理前,依照法律的规定,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最终,在经过充分调查和精心准备下,承办人对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一一进行了反驳,提出了具体的法律法规的条款,并向仲裁庭提交了充分的原始证据和书面代理词。由于双方一直不能达成协议,2018年9月10日,贵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依法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张启根工伤等各项损失计人民币217058.89元。
钱芬芳接受池州电视台采访
像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基层司法所工作23个年头,钱芬芳凭着对调解事业的“热心”、为民解难的“尽心”、调解纠纷的“耐心”、办事落实的“细心”,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誉。如今,钱芬芳每天仍旧奔走在大街小巷,为群众解决着一件件的矛盾纠纷。谈及荣誉,她谦虚地说道:“我是一个闲不下来的人,只要群众需要我,我定会尽力帮助他们,也唯有此,才能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讲述司法行政人履职敬业、追梦筑梦、奋斗圆梦的故事,激励和动员全省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立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岗位作贡献,把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徽省司法厅决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19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人物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
策划: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
省法治宣传和研究中心
供稿:池州市司法局
编辑:艾 法 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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